一、自動(dòng)扶梯和自動(dòng)人行道的相鄰(lín)區域要求
在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出入口,應有充分暢(chàng)通的區域,以容納乘客。該暢(chàng)通區的寬度至少等於(yú)扶手帶中心線之間的距離,其縱深尺寸從扶手帶轉向端端部算起,至少爲2.5m。如果該區寬度增至扶手帶中心距的兩倍以上,則其縱深尺寸允許減少至2m。
自動扶梯的梯級或自動人行道的踏闆或膠帶上空垂直淨高度不應小於(yú)2.3m。如果建築物的障礙物會引起人員傷害時,則應採(cǎi)取相應的預防措施。特别是在與樓闆交叉處以及各交叉設置的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之間,應在外蓋闆上方設置一個無銳利邊緣的垂直防碰擋闆,其高度不應小於(yú)0.3m。(扶手帶中心線與任何障礙物之間的距離不小於(yú)0.5m時除外)
扶手帶外緣與牆壁或其他障礙(ài)物之間的水平距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小於(yú)80mm,這個距離應保持至自動扶梯梯級上方和自動人行道的踏闆或膠帶上方至少2.1m高度處。對相互鄰近平行或交叉設置的自動扶梯,扶手帶的外緣間距離至少爲120mm。
二、機(jī)房、驅動(dòng)和轉向站的空間
機房和轉向站内應有一塊足夠大的沒有任何固定設備(bèi)的站人面積和空間,該空地的面積應至少爲0.3m2,其較小一邊的長度不少於(yú)0.5m。
當主驅動裝置或制動器裝在梯級、踏闆或膠帶的載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間時,在工作區段應提供一個适當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積不應小於(yú)0.12m2,最小邊(biān)尺寸不少於(yú)0.3m。
分離機房,驅動和轉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屏(櫃)前的空間,應能使維修人員方便、安全地接近所有設備(bèi),特别是電(diàn)氣連接部分。對這些空間的具體要求如下:
a、控制屏(櫃)寬度(不足0.5m的按0.5m要求)範(fàn)圍的前方區域内要有一個(gè)自由空間,其深度爲0.8m;
b、在需要對(duì)運動(dòng)部件進行必要維修和檢查的地方應有一個底面積至少爲0.5m×0.6m的自由空間;
c、通往這些自由空間(jiān)的通道,其寬度至少爲0.5m,在沒有運動(dòng)部件的地方,通道寬度允許減少至0.4m。
三、照明
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及其周邊(biān),特别是在梳齒闆附近應有足夠和适當的照明。照明允許裝在周邊(biān)空間或裝在設備(bèi)本身。在出入口,包括梳齒闆處的光照度和該區域所要求的光照度相一緻。室内或室外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出入口處的光照度分别至少爲50LX或15LX。